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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赴比利时夫妻团聚签证 2001-01-30 00:00:00
所需递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 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
2) 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用荷兰语,法语或英语,以电脑或打字机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此证明需由上海外办或各省外办认证.此证明自其颁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那么还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结婚公证书.*
5) 出生公证书.*
6) 配偶的比利时身份证或比利时居留证复印件.此材料需经比利时市政府认证.
7) 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申请家庭团聚签证(父母赴比利时与子女团聚)
所需递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 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
2) 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以荷兰语,法语或者英语,用电脑或打字机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此证明需由上海外办或各省外办认证.此证明自其颁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那么还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出生公证书.*
5) 经认证的子女的比利时身份证或比利时长期居留证复印件.
6) 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 申请人的职业情况或退休公证书.*
8) 证明申请人需完全依靠居住在比利时的子女提供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如定期的汇款单)
9) 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10)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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