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全美国的法学院大约有203所,其中178所是经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简称ABA)批准的。这些学校大部分附设于大学之内,少部分属于独立的法学院。法学院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主要是州政府所设立,学生也主要来自本州。一般来讲,州立大学的学费比私立大学较低,但有个别著名州立大学的学费也很昂贵。私立大学占法学院的大多数,如东部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中西部的芝加哥大学及太平洋岸上的斯坦福大学等,其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包括许多外国留学生。 经ABA批准的各大学的法学院基本采取相同的授课方案,但教授可以自由安排课程。
学位制度
美国的法学学位采取学士、硕士、博士三级评审制度。获得法学士学位(Jurus Doctor简称JD)一般至少需要3年时间的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如再想进一部深造,则经过1年的学习和研究,可获得法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Laws简称LIM)。获得博士学位(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s简称SJD)则还须更进一步的学习和攻读。不过一般学生主要是为了从事律师职业,因此,学习3年获得JD也就足够了。
入学条件
法学院学生一般秋季入学。在获准入学前,必须先取得一个文学士学位,并且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同时,还要提供良好的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成绩,这样才有可能获准入学。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后面还要详细介绍。
课程设置
第一学年,学习基本的法律课程,如合同、侵权、财产、代理、民事责任及法律写作等。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也是一年级的学习科目。3年的法律课程之中第一年最难。上课时间不多(每周约十几个小时),但每上一次课,学生必须花二三小时的时间作课前准备工作。每年期末考试时,那就更要加倍努力了。
第二学年,学生所修的课程是有关工商业活动所引起的基本法律问题,例如商法和公司法等。同时,也修读公法的基本科目,如宪法、行政法和税法。此外,还要学习有关会计方面的课程。
第三学年,课程大部分属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
学生就业
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律师职业,而若要在某个州执业,就必须通过该州主办的律师考试。然后再经过一定的品格考察获得律师执照,就可在州内法庭代理当事人出庭。美国实行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因此,学生在毕业后立即担任法官职务懂得机会是没有的。不过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可能会有机会担任著名法官的书记员的职务,历时一、二年。有些学生希望将来担任法律教授,教师会鼓励他们先到有关部门工作若干年,然后再回校任教或进一步深造。